4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因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、完整、可追溯的要求;未严格落实特约商户管理要求;违反特约商户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;前版服务协议未约定手续费费率,被处以警告,并处罚款835.4万元。
孟某新(时任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)因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、完整、可追溯的要求;未严格落实特约商户管理要求,被处以警告,并处罚款31万元。
上一篇:高盛警告:美元正遭遇结构性贬值
下一篇:重庆银行:水投集团将成为第一大股东渝富资本的一致行动人
陈洪斌出任汇泉基金总经理
机构: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,俄罗斯人持有超2万亿卢布加密资产
诺里斯在F1摩纳哥站夺冠,新规引发争议引车手炮轰
六连冠!伊利斩获四项世界乳品创新奖,稳居全球乳业第一
“国补”将继续!有关部委最新回应:还有1380亿元中央资金将分批下达
兴业证券与华福证券合并传闻背后的真相揭晓,公司最新澄清声明发布!
浙江出版联合集团在BIBF:三“味”展现出版“浙”风采
一周牛熊股出炉,这些股遭机构大幅净卖出
有话要说...